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淑玲)到面館吃飯,要一大碗卻給上了一小碗,顧客李某氣憤地將燴面倒掉,結果被面館一伙計打傷。記者昨日獲悉,海澱法院判決該面館賠償李某19742.63元。
  李某訴稱,2013年8月19日晚,他到北京市豫大碗燴面餐飲服務中心(以下簡稱豫大碗)就餐。在該店設置在路邊的桌旁坐下後,李某點了一份大碗燴面,並付了賬。不想,店員上來的卻是一份小碗燴面。李某問店員是否上錯了,對方態度很不好,堅持不給換餐。李某很生氣,就把面倒在馬路邊。該店員見狀回身拎起一把木質長凳,將李某打倒,並對其拳打腳踢。李某被打後赴醫院就診,直到同年9月10日才出院。
  事後李某與豫大碗多次協商賠償,均未達成一致意見。李某訴請法院判令豫大碗賠償醫葯費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39825.47元。
  海澱法院經審理認為,豫大碗員工在工作期間將顧客打傷,豫大碗應承擔侵權責任。參照李某的傷情,法院酌情判處豫大碗賠償李某醫療費、誤工費、營養費共19742.63元。  (原標題:上錯面還傷人燴面館賠兩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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